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21﹞1号)要求,10月14日,市农检中心积极协助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对我市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
本次抽样在南昌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共抽取24批次样品,品种涵盖鳊鱼、鳙鱼、鲫鱼、鲤鱼、鳜鱼、大菱鲆、加州鲈鱼、草鱼、对虾、大黄鱼等大众日常消费品种。样品抽取采取随机分配原则,本着扩大监测范围,丰富监测品种的目的,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抽样规范执行抽样任务,以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
(市农检中心)
原文链接:http://nyj.nc.gov.cn/ncnyj/sjdt/202110/231bcf975c6045d2980af5175c8b305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