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个)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国省市三级行政职权同步调整清单.xlsx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调整工作,确保国家、省政府取消事项同步取消,下放事项承接到位,根据“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自2019年至今(丹政发【2019】14号起)的国家、省、市三级行政职权同步调整清单对外公示。
附件: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省、市三级行政职权同步调整清单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