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在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县、市两级择优推荐的基础上,近日我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十个部门联合评定出300个农民合作社为2021年省级示范社。截至目前,我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数量已达到3300个,为不同产业领域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和示范样板,成为引领农民合作社不断创新经营机制,规范发展行为,推动发展壮大的排头兵。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并加强对示范社的动态监测,确保示范社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