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我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5月7日,我市举办了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培训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长、果蔬、畜牧、水产条线负责人员以及市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解读了《扬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详细介绍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出证方式以及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使用。
我市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主体中全面实现合格证自主开具。试行品类主要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等风险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合格证内容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及抽检结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