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通政发〔2020〕37号)精神,经研究对《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评定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9月9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崇文路2号农业农村局市推广奖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226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