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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所需检测试剂、盲样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来源: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顺利开展2021年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相关规定,对比对工作所需的检测试剂、盲样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1年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试剂及盲样采购。

  2.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3.项目资金:4.1万元以下。

  4.评定方式: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的实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二、竞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

  (一)2021年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所需试剂及盲样清单(详见附表)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附件:2021年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所需试剂及盲样询价清单.docx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tzgg/26725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