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桂林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桂林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50号)文件精神,9月9日至9月10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在恭城县、平乐县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工作,根据恭城县、平乐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畜禽产品养殖情况的了解,和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消费情况,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和县大队执法人员在恭城县随机抽取了一只鸡、两个鸡蛋样品,在平乐县抽取的三只鸡、十四个猪肉、猪肝样品,全部按照文件要求,现场封样。在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意义,指导生产经营者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范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积极宣传提升养殖户、畜禽产品商户对畜禽产品安全生产、售卖意识,通过安全抽检进行精准的风险隐患排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