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与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0707.pdf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举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听证
会的公告
经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议研究,拟于年内出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按照科学、民主立法的要求,为了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决定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7月20日左右在吉首举行。
二、听证事项及内容
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草案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组成人员(共30至35人)
(一)听证代表名额20至25人。
1、公开产生公众听证代表:凡年满18周岁,关心熟悉或关注农村集体经济有关情况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采用随机抽签办法确定听证代表;
2、邀请州内相关专家、学者参加;
3、邀请州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4、邀请部分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中午12:00。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听证会报名表。请下载并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戴琳,彭宏深;
联系电话:0743-8750122,0743-2251183;
电子邮箱:fzbwjk@163.com,260346548@qq.com;
报名表下载:湘西州司法行政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网站
邮编:416000。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特此公告。
附件:《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听证会报名表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5日
湘西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与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0707.pdf